隨著網路世界崛起,網路世界成為人們生活的重心,常見的網路詐騙甚至進化成三方詐騙,當我被告詐欺如何自保呢?被告詐欺會被關嗎?本篇文章將會詳細告訴你詐欺罪如何定義、詐欺構成要件、刑責與當你被告詐欺該如何自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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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罪定義
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指出,將詐欺罪定義為「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,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」,簡單來說即為故意欺騙他人,以各種詐術的方法傳遞出假的訊息,使對方陷入錯誤,達成讓對方將自己或第三人的財物交付出來的目的,此種行為即為詐欺罪。
然而,針對詐騙手法詐欺罪分成許多不同的種類,根據不同的罪刑,所訂定的刑責與處罰皆不同。
詐欺構成要件
要怎麼樣才算詐欺呢?對方覺得自己被騙了,這就算詐欺嗎?
詐欺為一連串的詐騙行為,犯罪結構特別,每個行為皆有關聯與接續性。詐欺構成要件共有五個,以下將分為主觀要件及客觀要件來詳細說明。
主觀要件
一、行為人清楚知道自己的行為是詐欺,有意圖想使被害人交付出財物或金錢。
客觀要件
一、施用詐術:行為者須有施用詐術的行為,不論是使用言語、文字還是肢體行為,只要傳達出與真實不符的內容,使被害者陷於錯誤,即為施用詐術。
施用詐術的行為分為:積極與消極行為,該如何辨別此兩種行為呢?
積極行為是特意做出實質上的行為,使人上當受騙,而消極行為是無實際做出行為,例如:只是刻意隱瞞訊息,並無主動誘導之行為。
二、使被害人陷入錯誤:不論是使用積極還是消極行為,透過施用詐術故意使被害人陷於錯誤。
三、處理財產:因陷入錯誤後,使被害人針對財產進行處理的動作。
四、財產損失:須使被害人或第三人有財產損失,而損失須與行為人的獲利行為有相關。
詐欺罪類型
詐欺罪類型共有六種,而在刑責與處罰上也皆都不同。
一、普通詐欺罪:使用各種詐術,使被害人或第三人交付出財物。
二、收費設備詐欺:透過售票機或其它收費設備等不正當方式,取得他人的財物。
三、自動付款設備詐欺:透過銀行的ATM或其他自動付款設備等不正當方式,取得他人財物。
四、電腦設備詐欺:利用電腦輸入不正當指令或利用虛偽資料,任意製作財產權變更或得喪,取得他人財物。
五、加重詐欺:
六、準詐欺罪:向患有精神障礙或心智缺陷、未滿十八歲之人等明顯能夠知道其判斷力不足,使其交付出財物。
七、幫助詐欺:雖無直接有詐欺行為,但透過交付存摺、提款卡及密碼等行為,讓犯罪更易進行,即為幫助詐欺。通常有許多民眾會在不知情的情況下,遭到詐欺犯利用,自己成為幫助詐欺,在刑法上有可能會判與詐欺犯一樣的刑度,因此建議如果遇到這種情形時,找專業的詐欺律師諮詢。
詐欺罪刑責
根據個案狀況及罪刑不同,所需負的刑責皆不同,根據中華民國刑法所整理出的詐欺罪刑責如下。
一、普通詐欺罪: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二、收費設備詐欺: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三、自動付款設備詐欺:三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三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四、電腦設備詐欺: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七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五、加重詐欺: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。
六、準詐欺罪:五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、科或併科五十萬元以下罰金。
七、幫助詐欺:於刑法上可處與詐欺犯一樣的刑度,即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,但仍可以根據個案狀況,依據刑法第三十條減輕罪刑,因此建議尋找專業的詐欺律師諮詢處理。
而若當被害者,因機靈或其他原因沒被成功詐欺取走財物,即為詐欺未遂,仍屬犯罪行為,在詐欺罪中即便是未遂,仍須負刑法責任,因此此時建議尋找專業的詐欺律師協助處理,使刑責減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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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罪追訴期
法律追訴期為根據刑法規定,當該犯罪行為發生後,所訂定出的一段時間,當那段時間過後,檢察官即不可因為該罪行而去起訴犯人,每個罪行的追訴期皆不一樣,而詐欺罪的追訴期為二十年,即詐欺罪發生後,因法律追訴期,經過二十年後,檢察官則不能去起訴該犯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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